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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执行力度不减,跨省出征收获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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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温捷潇  发布时间:2023-08-30 11:10:02 打印 字号: | |


 

【执行要旨】

近日,长丰县人民法院以“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为契机,秉持着为企业纾困解难促发展的工作理念,远赴内蒙古执行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并取得重大进展,成功打出了长丰法院执行攻坚的力度与气势,获得了申请执行人的好评。本次行动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洪星挂帅出征、靠前指挥,执行法官一行辗转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满洲里等地,近千公里的行程不敢有懈怠和耽搁,在协助单位拒不配合法院工作的情况下,依法成功冻结了协助单位账户170万元,依法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

 

【案情简介】

合肥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吉林省某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吉林省某公司的财产进行全面查控,但所得甚微。后经调查了解,被执行人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某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有工程款收入。2022年7月,执行法官一行赶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依法向协助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限期履行协助义务通知书,但协助单位一直未履行协助义务。

正值长丰法院“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期间,为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执行法官一行决定再次赶赴内蒙并视情形对协助单位不履行协助义务行为予以强制执行。本次执行行动,院党组书记、院长洪星挂帅出征、靠前指挥,执行法官一行五人于2023年8月9日到达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立即对协助单位展开调查,经在呼伦贝尔市仲裁委员会调查了解到该委于2020年底作出了上述协助单位应向吉林某公司支付工程款1370余万元工程款的仲裁裁决,后该协助单位向呼伦贝尔市中级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被法院驳回。

在明确被执行人对协助单位有到期债权但协助单位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迅速决策果断部署,决定对协助单位予以执行。通过走访当地工商、税务部门了解,协助单位有两个银行账户,一个开户行是呼伦贝尔市区某农业发展银行,另一个开户行是距离呼伦贝尔市区近六百公里新巴尔虎右旗的农行,经到银行调查,上述两账户均被注销。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困境,在现场的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赵新经研判指出,新巴尔虎右旗农行账户注销时间不长,可以通过调取其资金往来明细,了解其资金去向。经调取明细后,执行法官果真发现协助单位于2023年5月底将一笔800余万元款项转走后注销账户。洪星了解到案件情况后,提出一条新的执行思路:协助单位在新巴尔虎右旗农行有大额资金流动且工程也涉及新巴尔虎右旗当地,是否可以通过前往当地法院走访了解协助单位在当地是否涉案从中可能调查到协助单位的银行开户信息。

根据洪星提出的指导意见,执行法官一行直奔新巴尔虎右旗法院开展调查工作,经当地法院配合,该协助单位果然在当地法院有案件,且有案款发放信息,并且该协助单位最新银行账户开户行为满洲里建行。经核对,满洲里建行的账户与新巴尔虎右旗农行最后一笔转账收款账户完全一致。据此,执行小组研判认为该新账户可能有大额资金存在,需立即赶赴其行予以冻结。顾不上休息,2023年8月10日执行小组赶在银行下班前15分钟到达满洲里建行,并对依法冻结协助单位拒不协助执行的到期债权限额170万元。至此,此次异地跨省执行行动取得圆满成功!得知消息的申请执行人欣喜不已,并向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典型意义】

本案是长丰法院“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中“为企优环境”的一个典型案例,突显了长丰法院“正作风 暖民心 提质效”的工作主题。院领导挂帅出征、靠前指挥,在协助单位拒不配合的情况下,不放弃一点财产线索,辗转近千公里路,深思熟虑,细心研判,最终让协助单位的“隐蔽”账户浮出水面。此次执行行动既展现了长丰法院执行工作“以打开道,一打见效”的决心与能力,又依法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真正实现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