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高效执行促履行 锦旗相赠表谢意
分享到:
作者:杨苏颜  发布时间:2023-09-21 11:12:54 打印 字号: | |

一面锦旗,承载着执行法官的倾心付出和当事人的真心表达,是对法院工作最满意的评价,也是对法院为民工作的激励与鞭策。9月20日上午,两位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和陈某某分别将两面锦旗送到了长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方振亚和夏修伦手中,锦旗上的烫金大字表达了对法院工作由衷的信任和肯定。此时,站在他们身旁的两位承办人最能体会这份信任与肯定的来之不易。





李某某与朱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长丰法院审理,于2017年4月10日判决朱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2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朱某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李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方振亚多次通过最高院“总对总”查控系统及线下传统查控方式对朱某某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除查得其有2000余元银行存款外,未查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过传统查控,方振亚了解到朱某某常年在外务工且家庭经济困难,家中有两名幼儿需抚养,难以支付剩余案款,案件一度陷入瓶颈。为切实解决案件,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方振亚在双方当事人中间协调,寻找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经过多次细致讲解分析和客观地解释说明,双方当事人互相作出让步,朱某某的哥哥愿意替其履行义务,并与李某某达成和解协议。协议达成后其哥哥因经济原因未按协议内容支付赔款,方振亚在此种情况下不得不多次与双方沟通情况,安抚申请人情绪,提醒被执行人按时履行。在长达6年的努力下,25万余元终于执行完毕,方振亚也放下了一件心事。

“夏法官,我在工地上看到陆某某了,现在该怎么办?”9月14日上午,夏修伦接到了申请人陈某某的电话,声称自己看到了被执行人,寻求法院帮助。

陈某某与陆某某民间借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后,被执行人一直不履行义务,申请人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认真研判案情,立即向被执行人陆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查控,及时冻结扣划1万余元,并与陆某某取得了联系。在多次沟通后,陆某某又偿还了1万余元,案件还剩3.5万元。之后,被执行人与夏修伦玩起了失踪,打电话不接,剩余案款也不再偿还。夏修伦到其户籍所在地调查后,发现其常年在外打工,寻找无果。为尽快兑现胜诉人合法权益,夏修伦多次尝试与对方电话沟通,对方或是避而不接,或是推诿拒绝,声称自己在外省工作,不便回来,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当天,在接到当事人的电话后,夏修伦立即向局领导汇报,调集多名执行干警迅速前往申请人提供的位置,将被执行人堵了个正着并依法将其带回法院。夏修伦耐心地向被执行人释法析理,并做申请人的工作,申请人同意作出让步,但被执行人见此情形仍然想要推脱履行,夏修伦便向其强调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迫于司法拘留的压力,陆某某当场偿还30000元,案件执行完毕。


每一面锦旗都有一个故事,每一个故事中都饱含着一段真情,都承载着群众的一份信任、一份认可、一份肯定。在执行办案中,长丰县人民法院始终将司法为民理念贯彻始终,通过每一个细节、每一次行动切实解民忧、暖民心,用实际行动增强群众对执行工作的信任与信心。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