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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治报》报道长丰县人民法院双墩人民法庭法官胡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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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1-11 09:13:18 打印 字号: | |

   2024年1月10日,《安徽法制报》头版报道了长丰县人民法院双墩人民法庭法官胡良清——扎根基层“小法庭” 抒写为民“大情怀”》,全文如下:




□ 本报记者 唐欢 通讯员 刘小敏




编者按


     法官,神圣而自带威严。


     职业身份的背后,他们,又是生活中的普通人。


     为何他们能当选“庐州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他们的工作与生活又有哪些不为大众所熟悉的一面?


    1月3日开始,我们将连续走近多名合肥市“第二届庐州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为大家呈现“好法官”的风采。

    

      37年职业生涯,有35年扎根在基层法庭。


      究其原因,只因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胡良清,对这方土地的养育,有着别人不能体会的热爱和感恩。


      长丰县人民法院双墩人民法庭法官胡良清,30多年间,守在基层法庭那一方审判台上,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善待每一个当事人,传递着基层法庭的司法温度。



01


与基层法庭结下终生缘

     曾经的时间很慢,外出办案靠徒步或者自行车,但那时的岁月,用脚步丈量了辖区乡镇的每个村落。说起80年代、90年代在基层法庭办案的时光,胡良清记忆犹新。1986年,刚参加工作,胡良清进入长丰县法院杨庙人民法庭,一待就是15年。


     可贵的15年,胡良清亲历了司法硬件的突飞猛进、审判工作的与时俱进。送达曾是法院办案的一大难题。当时法庭收到案件后,首先就要向被告送达传票和诉状,但是没有电话、没有汽车。胡良清和同事们步行、骑自行车,穿梭在每个乡村,在辖区司法所、乡镇干部协助下完成送达。2000年以后,村里外出务工潮掀起,送达找人更加困难。“那会我们就与村干部建立更为紧密的联系,利用逢年过节返乡潮去送达找人。”胡良清对当下的诉讼服务建设成果,感受颇深。法院组建专门的送达团队,通过有效的联系方式实现电子送达,不仅提高了送达率,更让当事人感受到信息化的便利。


     案件数量不断增多、案件类型层出不穷、司法便民举措不断推出、法条法规与日俱新,一晃37年,除却其中两年时间调回院里,胡良清很快又主动请缨到了基层法庭。


     2005年,胡良清来到双墩人民法庭报到,就再也不曾离开。从年办案70余件到现在年办案近900件,胡良清始终没有改变办案原则,无论案件标的大小,审理中他都会精心、细心、耐心,“老百姓一辈子可能只会进一次法院大门,一案不公,就可能改变他们对公平正义的评价标准,会丧失对法律的尊崇和对法治的追求。”


     2019年3月,胡良清因患颈椎海绵状血管瘤,手术后造成下肢麻木,知觉较差,不知冷暖,行走极为不便。2020年,在尚未康复的情况下,他急着回到了岗位。“同事们手上案件都很多,我不想给大家添麻烦。”为了不影响工作,他周一赶来上班,直到周五下班才回家,工作日住在庭里,加班成了最常态的工作。三年来,胡良清审理2500余起案件,均在审限内结案,各项指标均名列前茅。

02


勇担难案服务营商环境

     胡良清是要强、上进的,从不以“老资格”定位自己。2016年,法院实行员额制,他以长丰县法院入额评分总分第一名的成绩成为首批入额的员额法官。面对涌来的大量民事案件,胡良清成了双墩法庭的“定心丸”,办案经验丰富、抗压力强,更乐于教授青年干警。


     因双墩法庭辖区拥有经济开发区、城乡结合部、商品房群聚,人员结构复杂、涉群体性案件、企业案件较多。胡良清入额以后,主动担当,承办大量疑难复杂案件,积极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对辖区企业做好法律服务。


     坐庭也好、阅卷也好、写判决书也好,对于日常拄拐的胡良清都是体力的挑战。因下肢麻木,神经受损,走路不稳,胡良清不能久坐也不能久站。


     在审理安徽某建材公司与深圳某工程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时,就出现了“坐立难安”的困境。


     因原告安徽某建材公司曾多次出售商品砼给被告深圳某工程公司,但被告未能及时按约支付货款。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2600余万元及利息180余万元等。


     进入审理阶段后,因该案涉及证据较多,涉及的进账单据原件近万张,法院先后两次开庭。第二次开庭从当日下午上班开始持续到晚上8点才结束,作为主审法官和审判长,胡良清提前和双方当事人告知了自己的身体情况,在坐着开庭一段时间后,会默默站起来主持庭审;站一段时间后,又会坐着继续庭审。直到庭审结束,胡良清已经筋疲力尽。


     一个复杂异常的案件终于开庭结束,走完了主要程序,这让胡良清觉得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因案件涉及的工程属于辖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的厂房建设,还要在案件审理同时确保工程准时完工,胡良清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确定了调解为主要解决方向。他组织双方调解不下10次,通过多次对账、交流、磋商,最终促成调解合意。待双方调解协议达成后,为了更好更快履行协议内容,立即商请院内执行局的同事配合,远赴广东解封被查封账户,快速高效地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历时6个月,这起千万元标的的纠纷彻底解决。


03


能动司法参与基层治理

     扎根基层这些年,要说最让胡良清珍惜的收获,莫过于群众的认可和当事人的牵挂。


     曾在2010年底办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作为家装建材供应商,20万的工程款讨不回来,这对于小本经营的原告,无疑是一笔巨款。但是没有书面合同,只有送货单和工地人员签字,被告律师不认可,原告急了。胡良清安抚原告,并接连走访涉案的工地、收集证人证言、核对是否有送货的事实。在逐步确信原告的起诉事实后,胡良清带着原告辗转找到被告公司的负责人,现场与项目经理确认事实,最终促使案件在最短时间内化调解结案。


     这在胡良清看来是面对任何一个案件都会有的态度和做法,却让原告王某念念不忘,至今每年春节都会发来短信拜年问候。


     在双墩法庭副庭长(负责人)、“第二届庐州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杨铮眼里,为人实诚热心的胡良清,不仅业务精湛,更是法庭参与诉源治理的主力军。在法庭与辖区企业、社区互动搭建的驻企为民法官服务站、红板凳法治故事会等党建平台,胡良清也是法官服务团的成员之一,即使行动不便,他也会尽量克服,为企业讲课、为群众普法。


     年近退休,胡良清“拄拐断是非”的日子不曾间断,因为热爱,因为责任。


法官感言

     法官应如莲,出淤泥而不染;法官应如菊,本性耐寒,风霜其奈何;法官应如松,虚心属秉性,高节贵终生;法官应心中容沟壑,面对挫折要有“一蓑烟雨任平生”的心境。——胡良清


来源:安徽法治报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