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长丰县人民法院陈红法官收到当事人李某某送来的绣着“一心为民办实事 公正司法解民忧”的锦旗与感谢信,以此表达对陈红细致办案、高效调解的感激之情。
当事人李某某家住山西省永济市,为了给孩子找生活营生,在合肥某公司购买了4台相关产品,但到货后李某某发现该产品均存在质量问题且缺零件根本无法使用,经过多次协商未能解决问题,遂起诉至长丰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陈红受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后,认真分析案情,积极联系被告进行沟通调解。李某某表示自己远在山西,身体也不好,希望可以线上开庭。陈红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提供合理合法的建议,并通过“云上系统”使该案以调解结案。结案后,由于被告未按照约定时间履行,李某某提出想要申请强制执行,陈红法官考虑到其个人情况,便协助原告办理强制执行相关事宜。进入执行程序后,陈红积极与被执行人联系,督促其支付款项。3月18日,被执行人将案涉款项支付给了李某某,使得这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陈红法官一直以来秉承着“司法为民”的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意识用心用情办好身边的民生小案,全力提升每一起案件办理的精度、速度与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