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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正作风、暖民心、提质效”第三场春季集中执行行动】实干争春,尽“执”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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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苏颜  发布时间:2024-04-11 16:18:30 打印 字号: | |

实干争春早,奋进正当时。为切实提升执行质效,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4月11日,长丰县人民法院持续开展“徽动执行”2024年“正作风、暖民心、提质效”第三场春季集中执行行动,掀起春日执行新高潮。


清晨7时许,全体执行干警于诉讼服务中心前集结完毕。随着执行局负责人杨吉磊的一声令下,各执行小组根据既定方案迅速出击奔赴执行现场,正式拉开此次专项行动序幕。





“起来了,把衣服穿好跟我们去法院谈谈你与李某军的案子。”李某好与李某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立案后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联系,奈何被执行人借口在外地,回不来,一直拖着不解决,在多次沟通中,法官得知其住址,遂上门查询其是否在家,将其在床上逮个正着,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案件顺利执结。



蒋某某与黄某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无果后,执行法官奔赴淮南市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



“方法官,我找到被执行人张某住的小区了,你们过来看看吧”。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发现被执行人张某的活动轨迹,执行法官一行直奔被执行人住所地小区,在其住址附近未搜查到人,但惊喜地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那还等什么,赶紧拉回去!”执行法官果断出击,依法将其车辆扣押至法院,并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摄于法律威严,张某立即赶至法院,当场向申请执行人微信转款37000元,案件彻底了结。



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带被执行人们进行送拘前体检。




【执行行动战果】



4月11日,长丰县人民法院“徽动执行”2024年“正作风、暖民心、提质效”第三场春季集中执行行动圆满结束。本次执行行动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洪星担任总调度,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赵新、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雯倩担任副总调度。


截止16时许,本次行动共强制带离居所或办公场所实施拘传13人,对2名被执行人进行送拘前体检,拘留1人,搜查被执行人住处7处,执结案件16件,执行到位金额达275万余元。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