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府院联动聚合力,腾笼换鸟优环境
——长丰法院一次性腾退并交付118亩土地
分享到:
作者:温捷潇  发布时间:2024-04-27 14:44:23 打印 字号: | |

为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综合性化解土地厂房交付问题,2024年4月26日,长丰县人民法院在杨庙镇派出所、杨庙镇司法所鼎力支持下妥善完成专项土地腾退工作,在保证社会和谐稳定的情况下,顺利腾退并向申请执行人交付土地118亩,用实际行动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简介】

合肥某钢结构公司与安徽某化工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某化工公司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涉金额达1600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陶稚果多番进行传统查控,该公司于长丰县杨庙镇某处有118亩土地及地上部分附属物可供处置,但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可供联系的工作人员。基于上述情况,为实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本院依法启动对被执行人名下土地的评估拍卖程序,该土地经一拍、二拍、变卖均流拍后,申请执行人依法申请以物抵债。



执行法官依法将土地过户至申请执行人后,强制腾退则是面临的一桩难事。被执行人在本院依法查封土地后,仍将土地出租给案外人,案外人又将土地分割出租给多家公司,而近百号农民工在厂区内打工。秉持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案涉土地过户后,执行法官曾多次前往承租人处释法明理,张贴迁出公告,并告知承租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如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将会面临的法律后果。部分承租人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搬离该厂区,但仍有小部分承租人仍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这才有了此次专项腾退行动。


【执行攻坚进行时】

“我们是长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正在依法开展腾退工作!”4月26日8时30分许,由院执行局负责人杨吉磊带领的执行队伍精神抖擞于厂区内集结完毕,并依法对土地上剩余财产进行清点,逐步开展腾退工作。执行干警操控无人机通过高空拍摄、喊话警诫、红外侦查等方式全方位巡查现场。



“你们说让我们搬走就搬走,你们有什么法律依据?”在开展对厂区内民房的腾退工作中,部分工作人员态度蛮横,指责执行法官没有提前通知,并将执行法官一行围住,但当执行法官拿出一张张照片时,他们纷纷傻了眼。“这片土地已经抵付给申请执行人,本院于2024年1月就已经在厂区民房门口张贴了迁出公告,这是当时的照片,请你们配合我们的工作,否则我们将依法强制执行!”“请你们积极配合法院同志工作,不得妨害公务,否则我们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在执行法官的执行高压下,在杨庙派出所民警、杨庙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释法明理下,厂区内工作人员没了刚才的嚣张气焰,同意于中午午饭前全部搬离结束。



最终在全体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之下,历经四个小时,本次专项腾退工作全面结束。在多方见证之下,该厂区一次性腾退结束并交付至申请执行人,厂区原承租人与申请执行人握手示意,本次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此次专项强制腾退执行活动,既是对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坚强保障,也是对被执行人的有力震慑。下一步,长丰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推动“府院联动”机制走深走实,与职能部门通力配合、统筹协作,全力破解“执行难”,共同营造诚信法治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