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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进社区,共筑护“未”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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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艳  发布时间:2024-05-15 15:20:48 打印 字号: | |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妇联也于2023年5月29日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这标志着如何依法带娃这件家事,已经从法律层面上升为了国家大事。2024年5月15日,在第31个国际家庭日来临之际,长丰县人民法院在长丰县妇联和县教体局的主办下,积极深入辖区的滁河社区、禄徽苑开展家风家教主题普法宣传工作。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手册、解答群众司法诉求等方式,向现场群众耐心细致的讲解《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家长和监护人担负起家庭教育之责,科学依法带娃。



现场活动结束后,在长丰县妇联主持的家庭教育共建座谈会上,长丰法院干警结合法院职能,就日常审判工作中遇到的家庭教育问题以及法院开展的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举措等与与会的各单位代表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






下一步,长丰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继续延伸司法服务的触角,加强与妇联、教体局、学校、社区等部门的联系,开展涉未成年人普法讲课活动,参与家庭教育,推动家校社共同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工作。同时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挥家庭教育令的作用,有效解决涉未成年家事纠纷案,促使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化。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