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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小法庭”实现“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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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席晶  发布时间:2024-06-05 11:37:31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法院”,处在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前沿,承担着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神经末梢”的重任。

长丰县人民法院朱巷人民法庭位于长丰县东部公路主干道朱双公路东侧的,辖一乡三镇,是典型的乡村法庭。今年以来,朱巷法庭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对照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目标要求,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带动审判质效、司法服务、治理效能全面提升。




“法庭+N”  合力促解纷

 “老王、老朱,你们都别激动,坐下来好好谈谈。乡里乡亲的,平日抬头不见低头见……”在陆桥社区法官工作室里,正在调解一起民事纠纷案件。



陆桥社区的老王和老朱本是邻居,今年3月份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打架互殴,双双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两人因民事赔偿费用无法谈妥,分别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朱巷法庭受理后,在依法审理、开庭的同时,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做好诉源治理工作,发挥驻庭调解员的优势,组织镇综治中心、司法所、陆桥社区的人民调解员和乡贤多次背对背沟通、面对面调解,用情感化、用理说服、用法告诫。5月22日,在陆桥社区法官工作室,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两邻居握手言和,对调解过程和结果均表示满意,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社区法官工作站成立后,朱巷法庭定点进驻,建立了“乡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员+乡贤”的N+多方联动机制,实现了线上咨询+调解指导+司法确认,线下定期驻点业务指导、现场答疑,搭建起多元解纷格局。


“云端”+巡回  司法便民跑出“加速度”


农村在外务工人员较多,很多时候当事人不便到庭参加诉讼,针对此情况,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朱巷法庭充分利用“云上法庭”“共享法庭”等智慧法院平台,积极引导参与诉讼不便的当事人线上参与视频调解等工作。



朱巷法庭办理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索赔金额虽然不多,但经当地派出所及乡镇社区干部多方调解两年多,当事人仍分歧较大遂提起诉讼。法庭受理后,详细了解矛盾症结关键点并组织双方调解,发现该起案件还有另一受害人已在长丰法院诉前调立案,被告与本案为同一人。鉴于该起矛盾纠纷已经持续近三年未能化解,为能一次性实质化解纠纷,朱巷法庭联系驻庭调解员和诉前调审理法官,经调阅另一件诉前调案件材料,决定并案调解。因两原告均不在本地,为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法庭通过云法庭系统,让当事人和律师通过微信小程序,采取“现场+云上”的特殊形式进行调解,为双方释法明理、算好经济账、邻里账,最终确定调解方案,两案均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当场把赔偿款支付给两原告,两起多年的纠纷就此化解。


“云上法庭,方便了老百姓,又能解决纠纷,法院这事办得好”。当事人拍手称赞。


联动职能部门  服务社会综治


朱巷法庭党支部以创建“乡村振兴、法治担当”的党建品牌为抓手,激励法庭干警以服务“乡村振兴”为己任,用法治方式发挥自身优势。



朱巷辖区某镇一起违法占地问题,需要法院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安排法官参与释法工作。朱巷法庭负责人接到通知后立刻带领法庭工作人员和调解员前往镇上了解基本情况,并迅速组织村干部和农户在违法占地现场面对面沟通,针对性的和农户解释相关部门发现问题的处理过程以及违法占地的后果,引导农户理解和配合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经过一下午的耐心释法工作,农户从不理解、不配合,最终顺利配合政府自行拆除违法占地的建筑物。

朱巷法庭在本次府院联动工作中主动作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难题,双方当事人点赞说:“这是一次我们双方共赢的调解”。


走进田间地头  送法润民心


“法官,请问我借给别人的钱,该怎么要回来啊?”“法官,如果我想起诉离婚,该怎样立案啊?”“法官,请问我的压岁钱该归谁啊?” 在长丰法院朱巷法庭的“杨法官公开课”活动上,群众们积极提问。



“杨法官公开课”是长丰法院依托乡镇特色打造的特色品牌法治课堂,着眼于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服务下倾。主要为群众们宣讲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老年人权益保护、提高老年人防诈骗知识和技巧、破除天价彩礼、预防校园欺凌、遗嘱继承等主题的法治课,用通俗易懂的“说法”方式接地气、冒热气、聚人气,让司法服务直达群众家门口。自成立以来,累计开展近30场“民法典进农村·助力乡村振兴”主题宣讲活动,参与群众一千余人。


朱巷法庭通过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把服务触角主动延伸到千家万户,把矛盾发现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消减在诉前。


成效显著  未来可期


“我们将始终秉持能动司法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努力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守一方安宁、护一方和谐。”长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洪星说。


朱巷法庭将满怀未来可期的信心和信念,坚持以提升工作质效和群众司法获得感为努力方向,充分发挥各项司法为民举措效能和影响,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持续探索诉源、执源治理途径,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力争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以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新期待。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