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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法院︱开学普法第一课“拒绝校园欺凌,守护美好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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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艳  发布时间:2024-09-10 17:41:36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事件时有发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加强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保护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9月10日下午,长丰县人民法院下塘法庭庭长暨安徽师范大学附属长丰下塘实验学校法治副校长张登新,长丰法院妇联执委、“杨法官公开课”宣讲团成员杨艳一行走进安徽师范大学附属长丰下塘实验学校,为该校的初一新生送去一堂“拒绝校园欺凌,守护美好青春”为主题的普法讲课活动。


课堂上,杨艳以“小明的压岁钱为欺凌买了单”为切入点,通过解读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的形式,深入浅出的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形式有哪些、校园欺凌有哪些危害以及施暴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让同学们直观的感受到校园欺凌给被欺凌者带来的身体上和心理上的伤害,同时也让同学们意识到校园不是法外之地、未成年人身份也不是免责金牌、施暴者也需要为自己的欺凌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了激发同学们对校园欺凌的自主思考意识,杨艳还在讲课的过程中融入故事和互动问答等环节,引导同学们主动思考如何正确应对校园欺凌,教育同学们提高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同学们也纷纷表示,以后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同学之间和谐友善相处,不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同时在当自己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学会用法律武器和正当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

播一粒法治种子,护一方少年成长。长丰法院将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职能作用,讲好开学普法第一课,持续推进校园普法工作走深走实,帮助青少年增强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培养青少年法律素养,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