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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法院︱六年工伤索赔路艰辛,法官倾力调解破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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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艳  发布时间:2024-09-13 17:37:53 打印 字号: | |

"张庭长,非常感谢您,这六年来为了拿到应得的工伤赔偿款,我方是一直在维权索赔的路上,如今悬在心头的这件事终于可以放下了。”这是长丰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案后,当事人所表达的感谢之声。



       2018年,农民工老杨在某公司承建的工地上施工时不慎被砸伤,在其向该公司提出赔偿要求遭拒后,老杨最终选择了用法律来维权。为了明确某公司的用工主体责任及进行工伤认定,老杨先后经历了一次劳动仲裁、两次工伤认定和两次行政复议、三级法院七次诉讼。最终历时近六年,老杨终于拿到了生效的工伤认定文书。之后,老杨就工伤赔偿款事宜提起了劳动仲裁和本案诉讼。

       承办法官张登新拿到案卷后,通过对案情的梳理,发现本案事实已比较清楚,既已认定为工伤,接下来要审查的便是工伤赔偿项目和数额问题。但双方仅仅就工伤认定即已历时近六年将所有能走的途径都走了一遍,多次诉讼中呈现的矛盾也比较突出,如果本案一判了之仍有可能解决不了双方的问题,当事人还有可能继续上诉。为减轻双方的诉累,彻底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也让老杨能尽快拿到工伤赔偿款,于是张法官决定着手调解。开庭当日,在见到双方当事人后,张法官一方面认真聆听双方对于本案的看法和诉求,引导当事人宣泄情绪。一方面又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对双方提出的诉求进行耐心释法析理,劝解当事人换位思考。同时提出适当的方案供当事人参考。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为老杨近六年的维权之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仅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冷暖,也连接着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长丰法院在审理涉劳动者权益保障纠纷时,始终践行着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神,本着如我在诉的理念,主动作为、能动担当,积极将调解工作融入纠纷化解的过程中,用司法的温度提升百姓的司法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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