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类案件标的额大、专业性强、社会影响面广,能否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妥善化解纠纷,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正常经营发展,而且一定程度影响该地营商环境水平和经济社会稳定。
近日,长丰法院民事审判二庭陈庆权法官团队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180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从剑拔弩张的对立局面,到在法院的主持下握手言和,实现了双赢的局面,维护了多方的权益,切实为案涉企业减轻诉累,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
千万工程竣工,本诉反诉激烈对抗
“多少金额?”
“标的1800多万。”
当陈法官接过这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卷时,面对如此庞大的标的额,还有那一叠沉甸甸的证据材料,他深知,这起案件绝非简单易解的一般纠纷。
被告A公司与原告B公司签订《合同协议书》,约定由B公司承包施工A公司生产线项目综合楼、1号厂房、道路、围墙工程。合同暂定总价3700万余元。合同签订后,B公司进场施工,2022年2月1号厂房工程竣工验收。期间,A公司累计向B公司支付工程款2300万余元,经B公司多次催要,A公司未向其支付剩余工程款,B公司遂将A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诉讼过程中,A公司向本院提出反诉,认为B公司施工未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经鉴定存在质量缺陷,部分工程未通过验收且无故停工,逾期已一年以上属于严重违约。
由于工程建设周期长、涉及环节众多,双方在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工期延误责任认定等多方面产生了严重分歧,争议金额累计达数千万元,导致工程一度停滞,双方企业均面临巨大压力。
以调代审破局,良苦用心铸就和谐
案件受理后,陈法官仔细研究案件卷宗,深入剖析双方争议焦点,梳理案件事实脉络。在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和利益关切的基础上,本着定纷止争、为企业减轻诉累的原则,陈法官认为“以调助审”是最佳的解决方式。
为此,陈法官通过电话调解、现场调解等多种方式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帮助各方从企业发展和行业口碑等多方面找到利益契合点,同时开诚布公地言明利弊、权衡利害,促使各方弥合分歧,尽快解决矛盾。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边界,为调解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从企业长远发展和合作共赢的角度出发,寻求利益平衡点。针对双方在工程款项和质量问题上的僵持不下,法官通过逐个分析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分条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调解方案。
经过多轮艰苦的谈判与协商,双方最终被法官的专业与耐心所打动,接受了调解方案。根据调解协议,A公司将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向B公司支付工程款项,B公司则全力配合完成剩余工程建设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至此,这起备受瞩目的千万标的额建设工程案件得以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共同成立了项目推进小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将逐步恢复正常。
营商环境优化,一面锦旗一份认可
2024年12月3日,A公司将一面印有“良苦用心,铸就和谐”的锦旗送给陈庆权法官,对陈法官在案件调解过程中的耐心疏导表示真诚感谢。
建设工程类案件历来是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重难点,一起标的额近千万元建工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考验审判人员的专业和耐心,更体现审判工作的智慧和担当。该案公正、高效、圆满地解决,不仅打破了两家公司的僵局,也保证了两家公司都能够得以正常运营的共赢局面,维护了建设工程领域的稳定。
长丰法院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以司法力量助力辖区经济行稳致远,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导向平等保护各方权益。在办理涉企纠纷案件中,长丰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加大对涉企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通过发扬“枫桥经验”,在“情理法”交融中努力找出化解矛盾“最优解”,始终从群众立场上看问题、解决问题,在调解过程中不断将情义、温暖传递给当事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高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优质司法服务护航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