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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汇报】“发挥老干余热,助推基层治理”——长丰法院开展人民调解法治讲座进老年大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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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艳  发布时间:2024-12-13 17:36:28 打印 字号: | |

      为发挥退休老干部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政治优势、专业优势、经验优势,引导退休老干部退休不退热,激发退休老干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热情。12月13日下午,长丰法院杨法官公开课宣讲团、下塘法庭应邀走进辖区老年大学,为来自党政、教育、医疗、村居等50余名退休人员开展了一堂“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为主题的法律知识普法讲课活动。

       活动现场,宣讲团成员杨艳就《民法典》《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向在场的人员系统讲解了什么是人民调解、人民调解的适用范围、人民调解的启动、调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调解协议的合法拟定等内容。结合日常办案中调解的典型案例,就如何找寻对立双方的症结所在,通过疏导、说服等方法将法、理、情融入纠纷化解,杨艳还分享了办案中的经验做法与技巧,同时就如何开展调解工作,如何保障调解的合法有效等问题进行了解惑答疑。与堂听课的退休老干部们也纷纷表示,今后将利用自身所长,将本堂法治讲课所学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积极参与身边及村居矛盾纠纷排查与调解,努力发挥余热,担当普法工作宣传员、纠纷化解和事佬。

       法治建设既要抓前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基层人民法院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力军,如何严格公正司法、发挥好审判职能,及时把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办案的过程中要摒弃僵硬的办案思路,把 “调”的工作向前延伸。下一步,长丰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发挥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的业务指导作用,借助镇、村、居等网格力量,协同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为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