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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法院人】长丰法院郑弢:甘做天平下那抹绚丽的“法警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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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1-06 18:31:54 打印 字号: | |

如果把法院审判工作比喻成红花,那法警就是默默守护红花的绿叶,长丰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郑弢就是其中之一。入职以来,他默默做着法院审判执行的警务安全保障工作, 一干就是24年。

自1996年进入法院工作,郑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司法警察、法警大队副大队长,现任法警大队大队长。无论在哪一岗位,他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以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律权威为己任,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精彩,先后被省、市、县法院以及县直机关工委授予“省高院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记三等功一次。面对这些成绩,他却说:“是荣誉,更是责任!”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法警服务的是审判执行,但是要把工作干好却并不容易” ,郑弢这样说。面对新时期基层法院警务工作要求,如何才能胜任并出色地完成这一工作呢?他常作这样的思考。因热爱而执着,他勤以学文,苦以练武。每次训练他都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刻苦训练技能,多次参加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大比武。为进一步提升能力,他坚持学习法律专业知识,通过了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并常向资深法官请教审判、执行工作经验,积累了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从警24年来,郑弢提押看管被告人千余人,工作认真细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刑事案件审判警务保障中,作为大队长,他身先士卒冲在一线,主动协调、制定方案,加班加点是常态,圆满地完成了一起起涉黑涉恶案件的庭审警务保障,确保了刑事审判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中,郑弢和干警们出警千余次,配合开展各种集中专项行动,他临危不惧,沉着冷静,妥善处置各种突发情况,保障执行工作顺利进行。2023年除夕,接到出警任务后,他立即行动,快速出警,为了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工作持续到深夜,最终案件得到了有效处理,取得了良好效果,回到家中已近零时。

“哪里有需要,我们就在哪里。”这是郑弢常说的一句话。在工作中,不管是分内分外,只要有需要,他总会跑在前,尽心尽力地做好每项工作。机关安保中,在安检岗位上,他多次查出管制刀具和限制物品;巡逻中,他常怀换位之心,耐心接待当事人,提供热情服务,用自己所学为当事人释疑解惑。



心之所向,披荆以往。作为一名法警,虽然法律文书中没有他的姓名,办案的排行榜上没有他的成绩,但郑弢甘为“绿叶”,全力做好本职工作,无怨无悔默默奉献,用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铮铮誓言,用一腔热血为天平下闪耀着的“警徽”增添色彩!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